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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被關17天! 病患控萬芳醫院違法

TVBS接獲投訴指控,台北市萬芳醫院疑似違法,將病患關進精神科病房。任職於警局交通隊的丁小姐,因為兩度服藥過量送醫急 救。沒想到萬芳醫院的潘姓醫師,認定她有自殺自殘傾向,當場綁住她的手腳強制住院,一關就是17天。

拿著厚厚一疊影印來的病歷和資料,丁小姐要證明自己精神很正常。因為上個月11日她突然被關進精神科病房,一關就是17天。投訴人丁小姐:「叫人用約束 帶,把我的四肢都綁起來,然後保全直接把我推到,13樓的精神科急性病房,你沒有辦法想像的生活,不要說是有病的人,正常人沒有病的,都會被他關到有 病。」

任職於警局交通隊的丁小姐說,因為失眠頭痛,兩度服用過量的安眠藥和普拿疼,被送到萬芳醫院急救,沒想到被當成有自殺自殘傾向,強制住院。她說醫院沒通知家屬,她也拒絕住院,卻 出現這張疑似偽造的同意書。

而且禁止親友探視,理由是怕記者拍攝。直到丁小姐的弟弟發現申訴,才由衛生局人員親自將她帶離醫院。丁小姐:「難道醫師就可以這樣子,隻手遮天嗎?那以後 是不是有其他的人,只要有吃藥過量的,都不敢來找醫師求診,因為會被當成是精神病。」

事後丁小姐到別家醫院診斷,疑似患有身心障礙。她說那難道這些患者,都得被關起來強制治療?何況她真的沒有意圖自殺。精神病院的17天,她無法忘記。要醫 院拿出鑑定報告,向衛生局好好說明,為自己討公道。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rieslu20061127191013


〈獨家〉認定自殘傾向 醫師:程序無違法


丁小姐指控醫師「鑑定失當」,讓她強制住院治療,TVBS求證當時負責診治的潘姓醫師,醫師說,強制住院的患者,通常都不認為自己需要住院,而且鑑定程序需要2位專科醫師,共同會診1個星期時間,不可能隨便了事,醫病雙方各說各話,變成羅生門。

潘姓醫生:「這實在是有點冤枉啦!」

聽到患者指控自己醫療失當,潘姓醫師雙手一攤,無奈的說,這是專業的判斷。

潘姓醫生:「這個病人,有明顯精神科的症狀,有明顯傷害的行為,還不只一次,而且最糟糕的是,當時沒有家屬可以照顧她,所以這個病人,除了強制住院外,我們也沒辦法照顧她。」

否認疏失,行醫15年的潘姓醫師說,丁小姐多次吞藥割腕,還曾大鬧醫院,經過2位專科醫師的鑑定,認為「自殘」情形嚴重,才強制住院,並通報衛生局,院方認為,過程沒有問題。

不過,丁小姐卻拿出錄音,指控會診醫師根本就沒有盡到責任。盧姓醫生:「主要是潘醫生告訴我,我才蓋章。」丁小姐:「那我可以兩個都開嗎?」

丁小姐指證歷歷,但院方說,丁小姐的同事和其他醫院,都能證明丁小姐情緒起伏很大,自殘已經不是短時間的事,還建議病患勇於面對治療,原本,單純的醫病行為,雙方各執一詞,沒有交集。

(修改:2006/11/27 19: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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