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憂鬱症 納職災給付

2009年09月30日蘋果日報


【陳嘉恩、邱俊吉╱台北報導】上班族壓力大,職場憂鬱症也越來越多,醫界估算國內約有百萬人是中重度憂鬱症。勞團多年陳情後,勞委會決定把因工作引發的精 神病納入勞保職災給付範圍,最快十一月上路,職業病勞工可獲門診部分負擔免費(每次最高三百六十元)、無法工作時也有薪資補償五到七成。醫界憂心會有認定 困難。

醫師憂認定困難

勞 委會勞保處長石發基昨指出,勞委會擬修改準則,把因工作引發精神病納勞保職災給付,但須採個案認定,由三名醫師鑑定通過才能視為職災,必要時還須派員訪查 工作地點和住家。他說,勞工較常出現的精神疾病為躁症、憂鬱症等情感疾病和恐慌症、強迫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精神官能症,其他類別精神病較少與工作相 關。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秘書長黃小陵認為,人力緊縮、管理制度嚴苛,上班族壓力越來越大。把精神病納入職業病是政策進步,希望能提醒僱主檢視管理制度是否合理,「但未來勞工是否能受益,關鍵在認定標準和程序。」 


台大醫院精神部主治醫師廖士程說,精神病病歷幾乎不提因果關係,只會寫病人罹患什麼病,「精神疾病多為多重因素造成,很難鐵口直斷是某一原因導致。」 


國軍台中總醫院精神科主任王家駿說,職災增列精神病可能帶給醫師困擾。患輕度憂鬱症的上班族吳先生說:「辦理認定很麻煩,會讓全公司都知道我得病,感覺幫助不大。」 


精神病納勞保職災給付資訊

◎擴大範圍:因工作引起的所有精神病

◎認定方式
.勞工發病前6個月內須有工作、投保勞保
.發病後由精神科醫生開具證明,證明疾病與工作的關聯性
.向勞保局申請相關給付,勞保局將請3名醫生審核,必要時將派員訪查工作場所和家庭

◎可領給付
.醫療給付:門診和住院免部分負擔,補助5成住院膳食費、最長30天
.傷病給付:無法工作期間第1年補貼投保薪資7成、第2年5成
.失能(殘廢)給付:勞保給付加發50%或選領年金每月至少4000元
.死亡給付:發給45個月投保薪資或選領遺屬年金
.另有看護、器具等津貼補助

◎諮詢管道:0800-085151
註:表列為規劃中草案,最快11月初實施。

資料來源:勞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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