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人權路上 關懷起步(95年7月30日)

蔡美馨(臺灣赤子心過動症協會祕書長


人權在一般人眼中,是一項如何將對人的價值的思想主張轉變成一種準則、信念與行動。對身心障礙者,更是舉凡他每一天生活 中,能活下來的生存權/健康照顧權/教育權/工作權/司法權/社會參與權的一項項呼求。
 
  有名先生已逝的單親媽媽,為獨立照養兩個孩 子,日夜賣命工作。其中一個孩子因注意力缺失過動症,需要接受特殊教育、醫療、心理輔導及情緒管理人際成長等治療與訓練,令這名媽媽常分身乏術奔命因應。 除了訓練孩子如何自行上下課、打理三餐、完成課業等生活自理及管理能力外,以及相關專業的老師、心理師、其他專業人員要求配合的指導事項,對這媽媽而言常 力有未逮。幾年下來,孩子在校園生活散慢、課業屢屢缺交、人際衝突不斷等適應狀況的教養課題,再加上這孩子的醫療和專業治療費用的經濟壓力,常讓這名媽媽 疲累憂鬱不已。
 
  「世界人權宣言」的主體思想是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平等與尊嚴,在我們社會因孩子的身心疾症及單 親照養而遙不可及。這媽媽連同這孩子及其家人的生存權,因缺乏經濟支持、缺乏照護保障,以及家庭照護者的需求嚴重被忽略,苦不堪言。
 
   日前在一場「推動ADHD全人發展政策研討會」現場,與會人士就過動兒的就養、就學、就醫、就業及兵役生涯輔導議題,有深刻的討論與對話。
 
   有個過動兒的媽媽說:「私立中學招生會上,校長明白表示:本校不喜歡『過動症』孩子就讀。我不知道大部分的教育者是如何來看待ADHD孩子,是否老師們 都已接受ADHD的認知及教學知能?國外有足夠經費結合醫療、學校及社區的資源協助,政府可否考量撥出預算解決過動兒的基本生存問題?」
 
   「ADHD治療之路很長,家長無不希望利用各方面資源幫助孩子,有時會造成家長經濟上很大的壓力而停止用藥。而早期療育補助只補助至學齡,是否可經由評 估延長補助時間?兒心科專科醫師少,難掛號,而醫院給予的相關資源過少,甚至有些醫生根本不覺得ADHD是病,只說長大會好;但有些醫師則又建議用藥,配 合行為指導。有些醫院則把資源都先配給其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病患,亟需早期療育以找到改善契機的ADHD家長無法獲得政府補助,孩子、家人深感雪上加 霜。」
 
  「孩子長期配合ADHD的診治,上高職時因沒有殘障手冊只有醫師證明,無法獲得資源班的專業介入和支持。普教老師了解有限, 加上班級學生多,這類孩子就變成班上的『異類』,因不被了解、接納、協助,演變成嚴重情緒障礙。如今孩子休學在家,每晚須服藥才能入睡,煩惱同學欺負他怎 麼辦。我要如何復原他已造成的情緒傷害?」
 
  上述心聲,就是身障生對人權的呼求—「就學」被拒絕;「就醫」醫療不足補助匱乏;「就 養」欠缺家庭支持系統的安親照護支持和親職教育;而就業的議題更是所有身障生的終身課題。
 
  陽明大學王增勇教授在一篇〈二○○四年臺灣身心障礙者人權報告〉中曾指出,政府在保障並提升身心障礙國民人權上最優先應做的三件事,就是「工作權」、「教育權」及「無障礙空間的設置」;身心障礙 者應享有創造生活機會以提升生活品質的權利,如何為身心障礙者從工作中帶來經濟基礎與社會認同的重視,是目前政府最需要加強之處。
 
   攸關人的事,事事處處皆觸及人權。小至有沒有飯吃,老師有沒有準時來為他們上課,有沒有為他們量身制定個別化教育方案,看不看得起醫生,有無得到醫療的幫 助,生涯開展過程的就業準備、社會適應課題有無被照護輔導;大至國家的人權政策對身障者的福利如何制定等課題,都是身心障礙者的權益。人權路上需要以關懷 為起步,但願我們社會給得起這最起碼的關懷。



引用資料:http://www.mdnkids.com/specialeducation/detail.asp?sn=413



利他能和專思達是很邪惡的藥

吃了看起來變乖變專心

藥效過了更暴力更過動



不是每個小孩都是李遠哲(科學家)

有些小孩是菲爾普斯或梅西(運動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opsyc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