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怪客落網!撒錢百萬想改運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9/04/13 04:09
〔記者湯世名、王百鍊、黃敦硯/綜合報導〕上週在國道一號大撒千元鈔票的撒錢怪客昨天落網!是一名疑有精神病史的陳姓男子,他說前後多次撒鈔,至少撒出約一百萬元了,至於作出這些驚人之舉是因為被「五鬼纏身」,又剛取得賣房子五百多萬元的款項,所以才想藉撒錢來改運。
至於電子媒體昨晚報導指稱,他極可能是在台北市犯下多起金融機構搶劫案的「雨衣大盜」,刑事警察局說,雨衣大盜去年四月二十一日在北市萬華區青年郵局犯案時,陳姓男子當時因涉及公共危險罪在監服刑,警方已排除他是雨衣大盜的可能。
母指其患精神疾病 多年未癒
陳姓男子戶籍設在北市內湖區,有恐嚇、槍砲、詐欺、妨害公務等前科,職業是營造工人,育有一女,但他婚姻狀態是離婚,且與同一女子兩度結婚又兩度離婚。陳姓男子的媽媽昨晚說,兒子退伍後就罹患精神疾病,有多次就醫記錄,多年來就一直被神鬼問題所困擾。
由於彰化警方昨還查出陳某前天在彰化市某旅館住宿時,竟然點火燒千元大鈔引發火警,所幸消防單位獲報後迅速將火撲滅,警方昨晚乃依公共危險罪及妨害國幣懲治條例報請檢方指揮偵辦,但由於陳某供詞反覆且拒絕夜間偵訊,警方今天將再進一步偵訊。
稱被五鬼纏身 撒賣屋款改運
警方調查,陳姓男子(四十三歲)昨天下午在台中火車站攔下計程車,表示要到彰化租房子,計程車行經台中市大慶路中山醫學院附近時,司機發現陳某突然從袋子中取出約十萬元的千元鈔票,口中念出「五鬼纏身」等字句後,打開車窗沿路撒錢。
當計程車下國道一號彰化交流道後,將陳某載往彰化市彰鹿路一家自助餐廳,看到陳某進入自助餐廳吃飯後,立即向彰化警分局莿桐派出所報案,由警方將陳某帶回。
陳某精神狀態不穩,不時在派出所內咆哮,警方見無法製作筆錄,乾脆把他雙手銬住。稍後 供稱自己的確就是國道撒錢客,除了坦承昨天在台中市撒了約十萬 元以外,且說他去年賣了名下台北市內湖行善路的房屋,賺了五百餘萬元,但是從此被五鬼纏身,已經三、四個月難以入睡,因此才曾在台北市撒錢,最遠也撒到高 雄,但是日期、次數已記不清了,但已經撒掉一百多萬元。
投宿火燒現金 引發旅館火警
警方清點他昨天隨身攜帶的鈔票,發現已被點火毀損的那一袋鈔票約五十萬元,而另一袋則 約還有兩百四十四萬元現金,綁鈔票紙上的印章、文字大多已經模 糊,顯示隨身攜帶這些鈔票已經有一陣子了。從其中一張綁鈔票紙上,得知該疊鈔票是早在三月十一日從永豐銀行領取,但是不知是何家分行,警方因此研判他可能 從三月間就已經四處亂撒錢,只是沒有鬧大,直到七日在國道一號造成混亂後才傳開。
國道撒錢客七日包計程車從嘉義到北縣汐止市,在國道一號沿途撒出許多千元大鈔,警方當初拾獲六張千元鈔票都屬新鈔,編號都是DR847開頭,分別為 DR847132ZE、DR847134ZE、DR847150ZE、DR847166ZE、DR847538ZE、DR847565ZE,昨天彰化警分 局起出的千元大鈔中,有許多編號也是DR847開頭,所以警方初判陳某應是國道撒錢怪客無誤。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413/78/1hqka.html
灑錢怪客--醫指應進行腦部檢查
【聯合報╱記者簡慧珍/彰化縣報導】 2009.04.13 02:59 am
彰化基督教醫院鹿東分院院長邱南英說,陳姓男子思考脫離現實,產生被附身的妄想,可能罹患器質性精神疾病,應檢查血液、尿液和腦部是否異常而影響思考能力。
邱南英說,陳姓男子自稱五鬼纏身導致不由自主地撒錢,這種說法證明思考已脫離現實,產生被附身的妄想症,「假如過去都沒有精神疾患就醫紀錄,到了四十多歲才精神異常,很可能身體某些器官生病,進而影響腦部功能」。
器質性精神疾病,通常是誤用藥物、吸食毒品造成,邱南英建議警方篩檢陳姓男子的血液和尿液,若不是藥物、毒品干擾腦部細胞,應進一步接受腦部等功能的健康檢查。
【2009/04/13 聯合報】
撒錢怪客「醒了」 後悔賣祖產撒錢
2009-04-24 12:06:19 華視新聞
日前引發話題的撒錢怪客,落網後送往醫院療養,證實他有精神方面的問題,經過8天藥物治療,這名陳姓男子的 精神狀況已經好轉,甚至對於賤賣祖產跟撒錢行為感到後悔,還考慮把錢要回來;警方表示,如果證實他是在精神耗弱狀況下亂撒 錢,撿到錢的人可能必須歸還。
撒錢怪客陳姓男子落網8天,持續在醫院療養,經過藥物治療,他的精神狀況已經好轉。敦和醫院院長胡延忠:「會開始考慮到這段時間的一些損失,像是燒錢、丟錢啊,回顧的時候,都會覺得某種程度有一些懊悔。」
陳姓男子在全台各地撒鈔票,金額可能超過3百萬,其中一度還在國道撒錢涉及公共危險,在飯店燒錢涉及毀損國幣,但考量他的精神狀況,這些刑責可能全免。
胡延忠:「燒錢丟錢這個部分,看起來跟他的症狀,臨床上看起來有直接的相關,所以假如檢察官法官有需要,我們可以做臨床鑑定報告。」
院方表示,陳姓男子逐漸恢復正常之後,有考慮要追回撒出去的鈔票,撿到錢的人,真的必須還給他嗎?彰化分局偵查隊長林世明:「撒錢時的精神狀況,是精神耗弱的話,那民眾可能要拿錢出來歸還。
不只如此,警方表示,陳姓男子如果是在精神耗弱的狀況下,賣掉千萬元祖產,這些契約也可能無效,因此不管是撿到錢的人,或是賤價跟他買到房子的人,隨著撒錢怪客病情好轉,都得要有歸還的心理準備。
http://news.pchome.com.tw/politics/cts/20090424/index-12405459799013607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