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故事與曾經看過.聽過的故事:
(以下都是在台灣發生,並非是從新聞得知)
我的親人被送進精神病院,苦苦哀求我不要讓他住院,但是我當時非常信任精神科醫師,仍簽下了住院同意書,他住院了兩次,沒有任何改善,反而回家住了一年,在我和家人的關心下康復了(完全不是因為精神科藥物)。
有一次在火車上遇到一個路人,忘了從哪裡開始跟他聊了起來,他說他的朋友有接受過電擊治療,那位朋友是憂鬱症,電擊後的疼痛大於憂鬱,所以電擊治療有效。
一個女生被性侵而崩潰住院,告訴精神科醫師卻沒有報警或通報社工處理,導致時效與證據都消失了,也沒有法律可以制裁這位醫師。
另一個男性住精神病院六年,他都很正常,唯一的不正常就是想要發明東西賺大錢,就是這一點讓他家人不讓他出院。
一個女性的精神病患,家人為了避免她被性侵或和他人發生關係,把她的子宮切除。
我另一個親人憂鬱症多年,越吃體重越胖,精神科藥物沒有改善他的病情,而且他的精神科醫師自己也有憂鬱症,一天就服用六顆抗憂鬱藥物。
一個資深的護士,她說長期在醫院工作三十年,從沒看精神科治癒過任何一個病人。
一個有心理學背景的人因故住過精神病院,這時才發現精神科醫師根本不瞭解病患,也不瞭解心理學,當然無法幫助病患處理情緒問題。
一個小孩因服用過動症藥物而長不高,眼神很容易呆滯,注意力更不集中。
一個老師看了四個精神科醫師被診斷不一樣的病名,覺得非常奇怪,後來吃了一個藥就沒繼續吃了,但是現在生活的仍很好。
一個鄰居長期失眠吃安眠藥,結果吃到有妄想症。
一個男性因為被判定有精神疾病而找不到工作
這些故事說也說不完,或許我可已像香港作家李智良把它寫成很多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