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浮濫開藥 陳明哲年業績1.4億

陳遭收押 仍否認犯行

〔記 者花孟璟、陳賢義/綜合報導〕署立台東醫院精神科醫師陳明哲被檢舉雇用密醫、詐領健保費,十二日被檢調搜索。健保局東區分局昨天表示,陳明哲在精神科一年 的門診住院「業績」,佔醫院總額三分之一,透過浮濫開藥、同一診斷分兩三次看診及開藥,詐騙保費。台東地檢署昨下午訊後,依陳明哲有串供、湮滅證據之虞, 向台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陳明哲昨天矢口否認犯行,檢方將傳喚病患以釐清案情。

健保局東區分局經理呂穎悟說,所謂的「雇用密醫」,其實是醫師不在,卻由醫院行政人員協助看診、開處方藥物。

台東地檢署昨動員搜索該院及偵訊陳等多名涉案人,查扣六十五箱證物,包括八千多件精神病患就診病歷,且在陳明哲辦公室內起獲千餘顆其他看診病人用藥與大批四級管制藥品。

署東醫院院長郭友瑜昨天否認該院精神科有非法雇員看診情事,並表示,該院康復之家聘有七名約僱復健管理員,但僅跟診未看診,或在陳看診時從中協助。

健保局調查,陳明哲在署東是「工作狂」型的醫師,該院九十三年門診、住院的健保給付額計五億多元,光憑精神科陳明哲一人之力,就能吃下醫院三分之一的業績,貢獻一億四千四百餘萬元的「產值」,平均每月一千二百多萬元。

他的病人 都診成憂鬱症

另外,陳明哲的病人百分之百都被診斷成憂鬱症,藉此大量開高價藥品,甚至一顆藥高達七十多元,其他還包括檢驗項目與病情不符,如精神科還照胃鏡、超音波,藥品申報也有不當,營養劑、保肝劑、注射劑都拿來報。

陳明哲收容精神病患,解決遊民問題,頗受相關單位肯定,台東醫界聽聞陳明哲涉案議論紛紛,直言他對台東精神病人付出確實很多,未料竟涉及詐領健保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pr/14/today-life3.htm


A健保費》看不慣陳A錢 曾有醫師揍他挨告

【聯合報╱記者羅紹平/台東縣報導】2007/08/12

涉及貪汙被求處重刑的署立台東醫院前精神科主任陳明哲,行事作風在醫界一直引來爭議,曾有醫師看不慣他A健保,與他發生衝突挨告。

四十歲的陳明哲,擁有高雄醫學大學精神醫學碩士學位,十年前從高雄市立凱旋醫院轉任署東醫院服務,在偏遠的台東縣,本來就好醫師難覓,何況整個署東醫院就只有他一位精神科醫生,更受各方重視。

陳明哲在看診時,態度親切,頗獲患者好感,尤其深夜或凌晨接獲病患或家屬求助電話,他總是立即起床,一條短褲、一件汗衫就出門看診。

十年來,陳明哲的門診量一直是全署東醫院最高,近十年內健保局每年核撥給署東醫院全年的醫療費用約四億元,他就佔了署東醫院營收的四分之一,業績年年第一,他在院內說話最大聲。

一名曾和陳明哲共事過的精神科醫師,昨天獲悉陳明哲出事後,吐了一口怨氣說「老天有眼」。這名醫師約六年前,發現陳明哲以他的名義虛報健保費,兩人因而起爭執,最後還告上法院。

這名醫師說,陳明哲以遊民向健保局申報,其實開的藥大多沒有給病患吃,抽屜堆滿了藥,被他發現質疑,第二天藥就不知去向。很多醫師不苟同他的做法,都待不到三、五個月就離去。

一位曾與陳明哲有業務接觸經驗的台東地檢署檢察官說,姑且不談陳明哲的私德,至少陳明哲是一個很熱心,且可以讓病人情緒穩定的醫師。

【2007/08/10 聯合報】

http://mag.udn.com/mag/people/storypage.jsp?f_ART_ID=80068


帳戶供醫師弟收賄 警督察與雙親收押

2007年6月23日 星期六 自由時報

〔記者劉慶侯、陳賢義/ 連線報導〕警界再傳弊案!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二線三星督察員陳明志,疑因提供帳戶給弟弟台東署立醫院精神科主任醫師陳明哲,做為收受藥商數千萬元回扣使 用,台北市調查處昨天前往市警局督察室將陳明志拘提到案,同時也拘提捲入本案的陳氏兄弟父母,3人否認涉案,但檢方認為涉嫌重大,將3人聲請羈押禁見,今 天凌晨獲法官裁准。

陳明志被從督察室帶走

昨日檢察官指揮市調處前往市警局督察室拘提陳明志到案,令警界震驚,因為台北市警局督察室自「電玩大亨」周人蔘弊案後,已整整10年未再有人直接被調查局從督察室帶走。

陳明志的弟弟陳明哲是台東境內最知名的精神科醫生,陳明哲涉嫌非法僱用無醫師執照人員協助看診,從中詐領健保費約4百萬元,檢方並接獲檢舉,陳明哲另收受藥商高達數千萬元回扣。

署立台東醫院弊案升高

台東地檢署日前動員5位檢察官及近50位員警,兵分8路前往署東醫院、陳明哲辦公室及宿舍搜索,共查扣65箱證物,包括8千多件精神病患就診病歷;陳明哲 的病人百分之百都被診斷成憂鬱症,藉此大量開高價藥品,甚至一顆藥高達70多元,精神科還照胃鏡、超音波,檢方為此已偵訊了上百名病患。

健保局東區分局查出,陳明哲在精神科一年的門診住院「業績」,就佔了醫院總額的三分之一,陳明哲透過浮濫開藥、同一診斷分兩、三次看診及開藥,詐騙保費;陳明哲雖否認犯案,仍被檢方向台東地方法院聲押獲准。

檢方追查陳明哲資金流向,發現是利用其兄陳明志和家人帳戶,檢調昨天依違反洗錢防制法拘提陳明志和在嘉義的父母到案。

陳明志歷任台北市敦化南路等4任派出所主管,擔任北投分局警備隊長時,被部屬檢舉有「十大罪狀」,但當時因沒有具體事證,後升為市警局訓練科員,再調為督察室督一組督察員,陳明志個性爽朗,但在警界評價兩極。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un/23/today-so2.ht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opsyc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