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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師的碎碎唸

引用來源http://blog.xuite.net/psydanny/murmur/18965418


先前的文章就已經說過,在精神醫療上,診斷一個人有病沒病,「能不能適應社會」或「能不能為周遭的人所接受」是十分關鍵的一個點,所以就如同這位醫師說的,人都會有憂鬱的時候,而唯有憂鬱已經造成臨床上重大痛苦,影響到一個人的能力或其社會角色時,才叫做憂鬱症。


不過隨著被診斷為憂鬱的人越來越多,對於這位醫師說的,這是一個相對嚴格的標準,我卻不知道該相信還是該懷疑,也許就像我曾經回應過一位網友的那般,「憂鬱症是一個診斷,所以你得要看過醫生才會得憂鬱症」......


ㄟ,這當然是一句玩笑話,但這句玩笑話的背後反映了一個事實是,「下診斷」是醫師的權責,所以在醫師診斷之前,你說自己有或沒有憂鬱症都不算數,但是,反過來說,難道醫師下的診斷就一定算數嗎?


會有這樣的疑問,一是精神疾病的診斷有它的複雜之處,很多病患,尤其是才剛開始看醫生的病患,其診斷是暫時性的, 二是,很不幸的,因為醫療與健保體制的遊戲規則,只要你來掛了號看了診,醫師通常都得下一個診斷,要是你還拿了藥,那更是非得有一個診斷不可,因為除非醫 生把這個診斷的標籤給貼上,不然健保是不會給付的!所以說難聽一點,不管你有病沒病,只要你看了醫生,你就非得有病不可。


而除了以上這兩點之外,還有一點是,已經有越來越多的證據指出,憂鬱症的發生跟生活的壓力超過一個人的負荷有關,而一個人會被診斷為憂鬱症(假設這個診斷是符合診斷準則的,而不是因為前面兩個原因而暫時貼上去的標籤),表示他已經憂鬱到無法適應社會了,但就如同「見樹又見林」這本書所提出的質疑一般,一個人之所以憂鬱到無法適應社會,到底是這個人的問題還是這個社會的問題?


所以勒,憂鬱症?盡信診斷不如無診斷也說不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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