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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率的精神醫學背書(黃小陵)

2010年06月10日蘋果日報

富士康員工接連發生跳樓事件後,台灣自殺防治學會3名精神科專科醫師,應邀前往了解12名自殺員工的原因,經過3天對「相關人士」訪談調查,學會發表一份 聲明,表示由富士康提供的相關資料及訪談調查發現,12名勞工當中有3名疑似重大精神疾病、8名有明顯情緒障礙,相關因素包括男女情感、家人重病、父母離 異、經濟貧困等多重壓力,另有1名墜樓疑似與夢遊症相關。因此,初步分析12位員工自殺原因與其工作內容未呈現顯著關聯。對此,工傷協會基於長期協同基層 勞工,在台灣推動職場精神疾病納入職業病的經驗,提出強烈質疑。

第一,台灣自殺防治 學會3名精神科專科醫師是「應誰之邀」特地前往富士康龍華廠進行調查?調查方法為何?富士康提供了哪些員工的基本背景?又訪談哪些「相關人士」?訪談問題 如何設計?分析又如何得出?這些攸關職業病認定之問題,在這份聲明當中交代得不夠清楚,卻草率、快速地以專業位置發表具社會影響性的結論,除了對12名富 士康自殺員工不公道外,更讓我們高度質疑,操作這份調查報告的背後目的。

結論化後果為前因

第二,重大精神疾病與明顯情緒障礙是「後果」,重點應是去探究什麼成因導致這個後果,然而,聲明卻簡單地結 論到:包括男女情感、家人重病、父母離異、經濟貧困等多重壓力,這個指向,都在說,自殺成因是員工「個人」因素。我們要問的是,許多訊息具體指出,富士康 生產線的軍事化管理制度、生活宿舍的高壓管理(每天工作至少12個小時,7秒鐘1個迴圈重複工作的疲勞循環,無法相互交談……把人當作機器般的對待),是 主要且共同的高壓力因子,然而,我們看不到精神科專科醫師有對此「結構性」成因做調查分析,卻簡化的以「個案非局限於特定事業群或工作單位」為由,認定與 工作無顯著相關。
第三,本會於2007年起,協助一名電子廠女性品管人員,遭資方不當管理制度打壓(降職、減薪、丟到人力池、又遭長官言語辱 罵),導致罹患重度憂鬱症,申請職業病認定時,接受官方委託審查的精神科醫師就曾表示,該名女工所患憂鬱症之壓力源頭,「源於多元因素,故非實際與工作操 作有關。且壓力的發生與個人應對能力與社會支持系統有關,無法歸於單一工作因素」。這種僅從「個人」因素來理解「精神疾病」的保守看法,嚴重缺乏整體社會 勞動脈絡的觀點。

率先撇清結構問題

第四,本會近兩年在推動職業精神疾病納入職業病的過程中,多數精神科醫師都認為精神疾病成因複雜、多元,除 不同意將之納入職業病範疇外,更不願意扮演「認定因果關係」的角色。這次富士康事件,卻反常地看見精神醫學專業非常積極地扮演「認定自殺原因與其工作內容 未呈現顯著關聯」的權威位置。
在工傷協會及受害勞工長期爭取下,勞委會才於去年修改法規,將職場上罹患精神疾病的勞工,列為職業災害給付之對象, 亦即承認精神疾病屬於職業病範疇。
自殺防治,首重找出使人想自殺的根本問題,才有改變的可能。台灣精神醫學界在高自殺率的社會,正應面對勞動體制 下,工人身心受到擠壓的結構性問題,在富士康事件中,卻率先撇清工作與疾病的可能關聯性,豈不是大開專業之倒車?

作者為中華民國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祕書長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575814/IssueID/20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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