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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1-12 中國時報【顏玉龍】
利他能屬第三級管制藥品,由於副作用及成癮性對孩子會造成嚴重傷害,國內精神科醫師泰半不建議使用。如今竟有安親班老師為一己方便,將處方用藥用在一般學童身上,檢方應追究該名老師的刑責,藥品來源更是追查重點。
利他能普遍用在治療過動兒及嗜睡症,屬於健保給付用藥,每錠健保價不到三元。由於該藥具有一定程度的成癮性,衛生署列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須經由醫師處方,且須在專業醫師評估醫學及心理等各方面症狀,才能適度投藥治療。部分精神科醫師在無法完全判定為過動症的情況下,均避免使用藥物。
而安親班女老師竟對於這類管制藥品「唾手可得」,也無視於利他能對孩童身心發展可能造成的副作用,假「維他命」之名,將藥錠發給學童服用,無論動機及心態為何,都嚴重違背社會常理,更觸犯相關法令及刑責。
台北縣政府的聯合稽查行動讓這間未立案安親班業者心生警覺,關起大門相應不理。檢方應加速偵查作為,及早將涉案的安親班老師等人傳喚到案說明,並追查管制藥品來源外,更應擴大清查未立案的安親班,以保護學童及合法立案業者權益。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103990+11201001120005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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