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精神醫學史上的‘鐵達尼’災難
~從‘去機構化’運動失敗,看落實社區精神病患照護的條件~
從一九六○年代起,對於嚴重的慢性精神病患治療新趨勢是:慢性病人不再被隔離在幽暗的機構內,而從精神病院回到社區,於門診接受照顧,逐漸的,他們生活在社區中,並接受以社區為基礎的照顧,就是所謂的「去機構化」。然而,在此同時,卻逐漸出現了另一股危機,精神病患在社區中的生活情形,比在機構中更慘,這些精神病患被一般大眾隔離、忽視、被貼上羞恥的標籤,沒有受到適當的治療,甚至有些病人被虐待、被陷害、被傷害,很明顯的,精神病患的治療,光是治療精神疾病是不夠的。
去機構化運動的同時,一九五○年起,抗精神病藥物出現,對精神疾病症狀有明顯的改善。約翰甘迺迪的妹妹原本被以為是智能不足,最後診斷是精神分裂症,並且接受了額葉切除手術,因此約翰甘迺迪當選美國總統後,極力倡導智能不足及精神疾病,一九六三年約翰甘迺迪總統提供了大筆經費,將醫院中的慢性精神病患轉移至社區,希望他們能夠接受以社區為基礎的照顧,並提供大筆基金,由聯邦政府推動「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法案」(Community Mental CenterAct’CMHC),法案特別強調,精神分裂病患在六個月內可以被治療,把機構中所收留的病患放回社區之中,此一行動被媲美為美國精神醫學史上的「鐵達尼」(Titanic)大災難,是美國二十世紀社會經驗的慘痛失敗。此法案頒布後十年,美國先後撥出數以億計美元補助,而各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在向聯邦政府申請補助經費的基本前提是,他們必須提出包括以下五項在內的實際業務計劃:“具備完善的全日住院設備,必須能夠為精神病患提供二十四小時全天候的護理、診斷與治療服務,及提供復健計劃。(設有日間、夜間或半天住院的設備。〈辦理門診業務,使病患能夠停留在家庭接受定期治療。《辦理全天候急診服務,例如二十四小時的自殺防治電話及診療。
諮詢服務及教育工作
為什麼此法案到頭來仍不免宣告失敗,還造成悲劇呢?有六個主要原因:“造成嚴重精神病的病因誤解,美國大眾誤以為精神疾病是住院造成的,只要把病人放出來,他們就會過得很快樂,這種浪漫的想法事後證實:這不僅天真而且是錯誤的。(原來美國州立醫院的人力、財務資源不僅未轉移到社區,州議會及各個單位團體都阻礙資源轉移到社區,反而州立醫院的職員一直增加,倒是社區資源十分匱乏。〈法案中沒有提供明確的指導方針,缺乏監督且忽略了州立心理衛生部門,注定州立醫院與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無法合作的後果。《一九六五至一九九○年去機構化運動期間,美國當時律師從二十九萬六千人增加到八十萬人,增加三倍之多,當時一些律師受「精神病的傳說」此書影響,決定奉獻心力,致力將精神病患從醫院裡釋放出來,並與州政府訴訟,催促州政府統統將精神病患釋放出醫療機構,使得嚴重精神病患或必須住院治療的精神病患,無法接受持續、有效的治療,到了社區後,更是問題重重。‘心理衛生專業人員無法有效運用,美國聯邦政府自一九四八年起二十年內,花了大筆經費訓練精神科醫師、心理師、精神科社工師,但是訓練出來的卻是心理健康的專業,而非精神疾病的專業人員,也就是說這些專業人員對於精神分裂病患或其他嚴重精神病患而言,是英雄無用武之地。“美國聯邦政府鼓勵將精神病患放出醫院,而州政府也樂意讓精神病患出院,因為出院後的財政責任,就由州政府轉移至聯邦政府,病患出院後,州政府不用再負責其後續財務照顧責任,可以節省州政府財政預算,這也是去機構化運動失敗的主要原因。
目前遊民的悲劇指出精神疾病居所的迫切需要,重點在社區能夠提供短期的支持及復健計劃,以配合病人出院後的追蹤照顧;這樣,以社區為基礎的照顧才能比在機構更人性化、更有治療性,也更有尊嚴。
林國正(作者為屏東東港安泰醫院精神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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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裡面違反人權非常嚴重
但是安全的療養院仍是必須的
這樣的療養院不用精神科藥物或是電擊.腦部手術去治療
醫師和護士也不會恐嚇病患
而是減輕病患精神狀態被刺激(親友或工作)
提供安全且安靜的環境
嚴重的精神病患就可以有效的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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